文章出处:深圳市宝安区童心同力特殊儿童康复中心 发表时间:2018-07-02
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简报(2018年 第二期)
内容提要:
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
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部际联席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召开
中国残联邀请两会提案委员开展孤独症有关问题专题调研
各省积极贯彻落实《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
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5月3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为更好保障广大残疾儿童权益、促进社会文明进步,会议决定,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从今年10月1日起,对符合条件的0-6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包括经济困难家庭、福利机构收养的残疾儿童和残疾孤儿等,提供手术、辅助器具配置和康复训练等救助。救助经费纳入县级以上地方政府预算,中央财政给予适当补助。到2020年基本实现残疾儿童应救尽救。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意见》吹风会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18年6月1日上午10时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请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副理事长贾勇介绍《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意见》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我国有0-6岁各类残疾儿童167.8万人,党中央、国务院十分关心残疾人,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发展。“八五”以来,残疾儿童康复被纳入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通过实施贫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残疾儿童康复服务状况显著改善。但是,残疾儿童康复保障制度不健全,经济困难家庭的残疾儿童得不到及时康复,以及残疾儿童家庭因残致贫、陷入困境等问题仍十分突出。2018年5月3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了《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意见》,着眼为残疾儿童接受基本康复服务提供制度性保障,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
贾勇介绍,《意见》全文共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主要阐述了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第二部分是制度内容,明确了救助对象、救助内容、工作流程、经费保障等。第三部分是组织实施,从组织领导、能力建设、综合监管、宣传动员四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起草主要遵循四大原则:
一是坚持保基本、兜底线。立足我国现实国情,将经济困难家庭的残疾儿童、儿童福利机构收养的残疾儿童和残疾孤儿等作为主要救助对象,将以减轻功能障碍、改善功能状况、增强生活自理和社会参与能力为主要目的的基本康复服务作为救助内容,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
二是坚持统筹规划,分类指导。依据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改革要求,强调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实行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制,经费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纳入政府预算,中央财政对各地给予适当补助,同时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确定救助内容和标准,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适度扩大救助对象范围。
三是坚持有效衔接,补足短板。着力针对残疾儿童康复服务保障制度空白,将现有社会保障制度覆盖不到的服务内容作为主要救助内容,并与基本医疗保障、临时救助等制度做好衔接。
四是坚持系统设计,整体推进。在推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建立的同时,着力推进残疾儿童康复服务能力及救助工作配套政策建设,加强安全、质量、资金等综合监管。
贾勇说,《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意见》的出台,标志着我国残疾儿童康复将逐步实现制度化保障,有助于进一步保障残疾儿童康复权益,更好地为广大残疾儿童创造健康成长、平等发展的环境,推动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有助于减轻残疾儿童家庭经济、精神负担,有效缓解残疾儿童家庭因残致贫问题,增进残疾儿童家庭获得感、幸福感;有助于织密我国社会保障安全网,进一步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更好地推进全面小康社会建设。
【会议活动】
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部际联席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6月13日在京召开
会议总结了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部际联席会议2017年以来的工作,审议了2018年工作要点,为12个国家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综合创新试点地区授牌。
会议要求各成员单位对照部际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的工作要点,加强沟通协调,形成落实合力。抓好组织实施“主动健康和老龄化科技应对”重点专项、制定康复辅助器具类医疗器械管理办法、研究论证康复辅助器具使用补贴制度、研究修订《健康保险管理办法》等重点工作,发挥引领带动作用。深入开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综合创新试点,压实试点地区政府主体责任,立足当地资源禀赋,用好科技、人才、资本等手段,选择最有基础、最有潜力、最能成长的方向去闯去试,为全国积累经验,摸索探路。
中国残联康复部有关同志参加会议并介绍中国残联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的若干意见》的情况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中国残联邀请两会提案委员6月20日开展孤独症有关问题专题调研
为做好两会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针对今年建议、提案涉及较集中的孤独症有关问题,6月20日上午,中国残联康复部、教就部、维权部邀请相关提案委员和有关部委代表共同赴北京康纳洲孤独症家庭支援中心进行专题调研并座谈。原全国政协常委、湖南省政协副主席卢光琇,农工党中央参政议政部副部长耿丽丽以及教育部、民政部、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有关同志和中国精协及北京市残联有关同志共同出席。
与会人员参观了北京康纳洲孤独症家庭支援中心学前康复部、学龄融合部、大龄职教部等部门,看望了在训孤独症儿童,听取了机构服务情况的有关介绍。随后,提案委员和中国残联及相关部委的同志就孤独症康复等有关问题进行了座谈。与会人员一致认为,通过此次调研和座谈,达到了“了解情况、沟通意见、研究工作、形成共识”的目的,为做好提案办理奠定了基础、创造了有利条件。
全国残疾预防综合试验区创建试点工作南北部片区研讨会分别于4月、5月召开
2018年4月25至27日、5月2日至4日,中国残联康复部分别在江西南昌东湖区和山东威海荣成市召开残疾预防综合试验区创建试点工作南北部片区研讨会。部分省残联康复部、试验区党委政府负责同志,全国100个试验区残联负责同志和残疾预防专家分别参加了研讨会。
会议对全国残疾预防综合试验区2017年度工作进度进行了全面总结。会议要求各地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采取有力措施,保质保量、规范开展重点干预项目,结合自身实际,不断探索残疾预防工作模式,为减轻我国残疾的发生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参训人员分别考察了江西南昌东湖区、山东威海荣成市产前筛查和儿童残疾筛查定点机构、残疾报告制度试点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婚检孕前优生检查中心和慢性病防治中心。部分省、试验区就贯彻落实《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16-2020年)》、推进残疾预防综合试验区建设进行了经验介绍。专家组就试验区创建存在的问题进行答疑解惑,并提出指导性意见。
2018年听力语言康复机构业务管理培训班4月23日至28日在京举办
培训班通过理论讲授、实操研讨、现场参观和座谈等形式,帮助康复机构业务负责人深入理解精准康复服务内涵,掌握听障儿童康复机构业务建设的基本内容、管理依据、策略与方法等核心内容。全国31个省(区、市)70名听力语言康复机构业务管理人员参加了本次培训。
辅助器具服务工作和长江项目实施绩效评价专题培训6月11日至13日在甘肃举办
培训围绕“十三五”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工作及长江项目绩效评价规范及实施展开,对目前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及长江项目工作进展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建议。培训由中国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举办,12个省辅具服务机构负责同志参加了培训。
参训人员参观了国家辅助器具西北区域中心主体建设,绩效评价专家组以《“十三五”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工作绩效评价规范》为范本,对甘肃省及白银市的残疾人辅助器具和长江项目工作开展绩效评价。
【地方动态】
各省积极贯彻落实《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
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贯彻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17﹞90号)》;宁夏自治区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贯彻落实〈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实施意见》;云南省政府残工委办公室印发《关于认真学习贯彻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的通知》(云残工委办﹝2017﹞3号),形成《云南省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规定》(申报稿),列入2018年云南省政府立法计划;青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印发青海省贯彻落实〈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17﹞155号),并将实施条例办法纳入2018年立法计划酝酿论证项目;山东省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立法规划建议项目被省人大常委会批复为二类立法计划;河北省协调省法制办将河北省实施条例办法列入省政府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立法调研项目;天津市形成《天津市贯彻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实施办法(初稿)》,积极申请纳入市政府规章调研项目;江西省成立省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省残联、省卫计委、省公安厅、省妇联共同出台《江西省贯彻〈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综合试点实施方案》;西藏自治区会同编译局拟出台《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藏汉双语版。
宁夏自治区出台7-14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
2018年5月,宁夏自治区残联、财政厅联合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7-14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对具有宁夏户籍、家庭经济困难、有康复意愿,且经定点残疾人康复机构确诊有康复需求的7至14岁听力语言、肢体、智力和精神残疾儿童提供家庭或机构康复训练指导。2018年,宁夏计划首批为500名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每人每年提供康复救助服务费2000元,确保救助对象每年在家庭或机构接受专业人员康复训练指导不少于4次。